一九七六年二月号的(Pellth)[按:这个英文单词可能拼得不对,但无从修正]杂志上,有一幅漫画,画一个斗牛士,斗牛斗得全身是伤,到饭店吃饭。侍者问他吃什么,他说:“牛排!”
也许有人以为这是阿Q心理或是什么别的补偿心理之类,我却认为此公此举倒也恰如其身份——这是十足好斗的人的作风,不是吗?
好斗的人,一如好赌的人,是不分赌注多少的,斗的重点在时时处处发扬斗的精神,而不在斗的目标的大小。有好斗精神的人,他总是时时处处要跟你干,要做一个战士。
做一个战士,甚至到死亡边缘,也是活力十足的。诗人勃朗宁写道:
我永远是一个战士,
所以——再打这最好的最后的一位。
我厌恶死亡蒙住我的两眼。
叫我领教他的死相。
晋朝的王敦,在生命最后,以散打动作,说出“老梁伏沥,志在于坚烈士暮年壮心不已”的话,这种气魄有恃了入尼生笔下的希腊英雄尤利西斯门可以辉映:
虽然用掉很多,
但剩下的也还不少,
虽然不像从前那样掀天动地了,
但我们毕竟还是我们。
光阴和命运削弱了几分壮志,
但止不住那不老的雄风,
去努力,去追求,去寻找,
永不退却,不屈服。
有这种强烈性格的人,最后会像圣保罗那样的朝死亡要毒药,或像克里蒙梭那样的以立姿进坟墓。我喜欢战士,即使他们遍体鳞伤,即使他们不能免于死亡。《楚辞》上说:“子魂魄兮为鬼雄”,即使他们死了,也会变成鬼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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